2018年建筑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A+


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

建筑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各委、办、厅、局,省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省建筑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安装、建筑电气、建筑机械、建筑机电、建筑结构、建筑水电、建筑装饰、暖通、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城乡规划、道桥、防护防化、房地产、给排水、勘察设计、燃气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园林绿化、园林设计、总图运输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评审条件

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要求

1.取得博士学位,任工程师资格2周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任工程师资格4周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 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

5.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1号文件精神,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 任工程师资格5周年以上。

其他

建筑类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取得对口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因单位没有开展职称评定,未取得中级职称者,或取得对口专业大专或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或20年,且中级职称履职满5年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州(市)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1)《201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名册》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18年新版)一式两份。

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

表格上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

评审表内容不能涂改,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其中:市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由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生成。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籍档案相关材料(审核时对学历及学籍档案有疑问的,需要提供学历验证相关资料;若已自行进行学历验证的,申报材料时可不提供学籍档案相关材料)各1份。

5)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5年以上)一份。

7)企业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省、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申报单位公示情况相关材料一份。

9)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论文2篇(提供纸质版并U盘报送电子版,报送格式为:.DOC文档,文件名保存为:单位+姓名)。

11)各委办厅局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须出具主管单位《委托评审函》;中央直属驻滇单位申请评审的,须由中央驻滇单位总部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六、评审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

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将对申报人所提供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对资格审查及评审进行全过程监督。

2)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

3)申报人员须按2018年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详见附件3)、2018年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详见附件4)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材料准备完成后,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在资格评审表十:“个人承诺书”栏中承诺:“ 本人对申报评审表中的填报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已认真进行了核对。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准确。

若不属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和一切后果。”并亲笔签名。

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将录入诚信系统,三年内不得报名评审。

5)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6)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委会评审;推荐审核单位不得对上述情形的申报人员进行推荐申报。

7)各有关单位、人员请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装袋后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负责解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2018年建筑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weinxin
我的微信
关注我了解更多内容

咨询留言

目前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