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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申 报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凡与我市企业、各类民办非企单位和社会团体签定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在我市办理人事代理以及符合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地方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户口、单位和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的限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2、职称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相应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后同)组建单位,
3、人事局共9个职称申报点,分别设在各县(区)人事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职称申报材料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级一式12份,高级一式15份);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能力、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论文、论著、译作、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学习总结;
(7)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8)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 申报专业:
中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分类
A、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B、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C、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D、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E、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F、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G、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H、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F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统计师、审计师。
G会计师分类: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
三 评审
1 一般采取评委会委员直接投票表决的评价方式。对于申报专业比较分散的系列,一般采取专业(学科)评议组评价与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二级评价方式。
2 专业(学科)评议组评价一般采取量化评价的方法对申请人做出初步评价。专业(学科)组专家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条件、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要素提出量化评价意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2018年咸宁建筑工程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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