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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8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我省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全省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8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评委会确定。
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始评审,原则上12月31日前完成。
按照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我省对口援疆援藏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含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选派的专业自愿者),援助时间1年以上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资格证书与我省职称证书同等对待。用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07〕197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我省不能评审需委托国务院部委、中央单位或外省评审的个别专业的职称,申报材料须经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并出具委托函,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须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申报条件:
1、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3年以上。
2、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3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以上。
3、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专业:
1、冶金:冶金矿山、钢铁冶炼、铁合金与轻冶、轧钢与冶金机械、焦化耐火及碳素、冶金工企自动化、工业热能与金属材料物理检测与冶金化学分析。
2、石化: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工机械、橡胶制品。
3、建材:水泥及制品、玻璃陶瓷、新材料与耐火材料、非金属及制品、建材机械。
4、轻工:制浆造纸、印刷、仪器发酵、硅酸盐、轻工机械、轻工自动化、盐化工、轻化工、皮革、电光源、科技管理。
5、机电:机械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液压与传动、焊接工艺、铸造工艺、锻造工艺、锻压工艺、热处理工艺、汽车与拖拉机、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精密仪器、机电管理工程、机电一体化。
6、电气:建筑电气、建筑电器、电气工程、工业电气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力安装、电力工程。
7、粮食:精油加工、粮油机械、粮油储检。
8、建筑:建设管理、园林、城市规划、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电气、煤气、建筑机械、建筑施工、概预算、道桥、暖通、给排水、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安装、工民建,
9、交通:道路工程、地方铁路工程、交通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汽车工程、船舶运用工程
材料: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份;
扫描件(两面) ;最-高学历证扫描件;
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
近期1寸(红底或蓝底)照片4张;
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扫描件;(如没有职称,视工作年限而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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