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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⑴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⑵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⑴材料目录;
⑵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⑷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⑸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⑹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⑺《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⑻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⑼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⑴材料目录(本册);
⑵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⑶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⑷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⑵《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⑶《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⑷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中级工程师
年限要求
⒈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⒉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⒊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
⒋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
⒌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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