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黄石市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工程系列专项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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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双千”活动要求,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企业(以下简称非公企业)人才评价渠道,优化非公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制,提升人才选拔评价质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办发60号)和省职改办《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试行办法》(鄂职改办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18年度非公企业工程系列专项职称评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1.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2.非本市户籍,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1年基本养老保险的工程技术人员(对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年限要求,但最少不低于6个月)。

二、相关政策条件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学历、专业、资历基本条件,且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技能,能够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工作业绩的人员,均可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破格申报条件

对未达到正常申报所需学历、工作年限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以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的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县级及以上重大攻关、重点工程、重大技改项目中,担任科研、主体设计、施工、技术方面的重要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2.承担县级及以上项目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获得相关项目专利证书、成果;

3.作为企业技术骨干,所承担的项目曾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技术及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得到业内认可;

5.在本专业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论文;

6.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7.年满45周岁且专业工作年限达到20年以上,本人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获得表彰奖励。

三)水平能力测试、外语、计算机条件

非公企业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参加市人事考试院组织的水平能力应知应会测试。

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不再作为申报工程系列专项职称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加强学习,提升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申报人员取得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水平的在评审时予以赋分。若申报人员有参试需求,可由申报企业根据需要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知应会测试申请》,由市人事考试院组织培训和测试。

三、申报途径材料

一)申报途径

对我市非公企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项评审,实行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凡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市人事考试院提出申请,也可就地、就近向本区域内人社、职改部门提出申请,中间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组织和代理机构申报。

二)申报材料

在非公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生产工作的人员,对其申报材料中科研、论文等方面材料不作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以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②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企业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报单位承诺书;

⑤申报人员花名册。

2.申报个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③非本市户籍人员要提供单位用工合同及我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单位出具无效)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近五年来工作总结;

⑤《黄石市晋升工程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评价一览表》一份;

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四、相关程序规定

按照“诚信、简化、高效”的原则,非公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服务由市职改办、市人事考试院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不定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本通知发布后,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所在单位。

个人提交材料要坚守诚信申报原则,如实填报个人业绩,真实反映成果贡献。

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二)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推荐环节负主要责任,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受理申报人员材料后,用人单位应根据职称政策、评审条件等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能力业绩及成果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后填报申报人员花名册报送市人事考试院。

三)材料预审。市人事考试院按照评审范围对象、申报条件受理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受理。在材料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落实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制度。评前对拟评对象实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专家评审。市职改办、人事考试院根据申报人员的专业、人数抽取相应专家组建企业工程系列专项职称评审评委会,并按照专业分成若干个专家小组。

各专家小组根据申报人员材料对照相关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打分。

五)发文发证。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由评委会办公室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和任职资格证书,证书可通过市人事考试院网“职称查询平台”进行查询。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由市职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市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县(区)整体联动。按照职称评审权限的规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由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审,初级职称可由县级职改部门组织评审。

二)主动上门服务。全市人社、职改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向企业宣传职称评审和人才评价的相关政策,了解企业关于人才评价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召开专场政策培训会,帮助企业解决好人才选拔、培养、评价、使用过程中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供应有的人才支撑。

三)严格工作纪律。人社、职改部门工作人员在评审服务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增加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负担,严禁接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吃请、礼品,更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培训机构伙同谋取私利。在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坚决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原则。

用人单位要将申报人员的《黄石市晋升工程技术职称申报综合评价一览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附件:1.工程系列专项职称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对照表

职称申报评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 助理:

需: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

2. 中级:

需: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获奖证书、评审表需本单位盖章。

3. 高级:

需: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微机培训合格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审核通过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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